X射线装置豁免是指符合特定条件的X射线设备,可免于常规的辐射安全监管程序(如辐射安全许可证),但仍需遵守基本的安全管理要求。

申报豁免的x射线装置需要满足的要求:

(一)正当性要求

确保射线装置的使用活动是正当的。

(二)公众剂量要求

根据《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基本安全标准》(GB18871-2002)附录A1.3要求,被豁免射线装置使任何人员一年内所受的有效剂量预计为10μSv量级或更小。

(三)射线装置技术要求

射线装置管电压和最大能量是射线装置的主要参数。X射线主要是由电子束与靶物质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轫致辐射,是多种能量光子构成的连续能谱。最大管电压代表加速电子的峰值电压,可以用来表示连续能谱X射线的最大能量。根据射线装置管电压不同提出以下技术要求:

1.最大管电压低于5kV的X射线装置可以豁免。

2.最大管电压在5-50kV的射线装置满足以下固有安全性和辐射水平要求后可以豁免。

(1)射线装置固有安全性要求:屏蔽体应与射线装置主体结构一体设计和制造,具有制式型号和尺寸;在任何工作模式下,人体无法进入和滞留在射线装置屏蔽体内。

(2)辐射水平:正常运行操作条件下,距射线装置任何可达表面的0.1m处所引起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或定向剂量当量率不超过1μSv/h。

3.最大管电压高于50kV的射线装置不宜纳入豁免管理。 (引用资料:《射线装置豁免备案技术要求》 ——中国生态环境部)

X射线装置

普爱医疗生产的C型臂/DR设备均属于X射线装置,这些设备是否满足豁免条件呢?

答案是不能,因为在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宜豁免的射线装置相关规定中,明确包含了“用于医疗用途的射线装置”和“具有移动使用功能的各类射线装置”这两类。C型臂/DR设备均属于医用X射线装置,且多数为可移动式,因此不会被列入豁免管理。